体育馆使用管理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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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4-6

一、体育馆原则上为学生大型集会或进行体育训练、比赛之用,需要使用体育馆时,科任老师或部门负责人要填写《体育场馆使用申请单》,并提前一天与主管部门联系,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开放。

二、教职工下午课后如需在馆内活动,须在15: 30-16: 30进行。

三、外单位借用体育馆,必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,并填写《体育馆使用申请单》,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指定管理人员开放。

四、进馆活动严格实行“签到制度”,离馆时注销;如自带器材的,须在签到簿的备注栏内注明,否则离开时不得带出馆外。活动时必须听从组织者的指挥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行为举止要文明,要节约用水、用电,自觉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遵守纪律秩序;馆内严禁吸烟、严禁吃零食、严禁乱丢垃圾、严禁随地吐痰、乱吐口香糖等残渣物,注意保持馆内地面、墙壁的清洁卫生。

五、每次使用完毕,须报经管理人员验收场地,损坏公物或人为弄脏地面或墙壁的,要照价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。

六、体育馆内任何专用及附属设施设备,未经主管领导同意,不得外借或挪作他用;经同意外借的,责成责任人及时归还原处,不得影响其使用效能的正常发挥。

七、体育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,不得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馆内活动,一经发现,后果自负。

江苏省无锡通江实验小学


时间:2019-01-29 14:51:08
来源:江苏省无锡市通江实验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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